
相信很多人都会经历过这样的场景,就是有朋友或者亲人向你开口借钱。
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可能有些朋友会谨慎思考一下,特别是当对方借的钱比较多的时候。即使我们最终把钱借出去,更多的是出于信任。也可能不会跟对方签下什么借条之类的东西,只是简单地口头承诺还款日期,有些人就算写了借条也只是象征性,甚至是连还款时间都没有明确。
但这年头,一旦涉及到金钱,你永远都不知道自己结交的朋友是什么牛鬼蛇神,信任在金钱面前根本不值一提。这不,之前小陈就遇到过这么一件糟心的事情。
小陈吐槽,自己之前遇到过“塑料”的兄弟,早些年因为对方置办婚礼还缺点钱,便问自己借了几万块,当初信誓旦旦地说半年还款。因为是从小认识,相信他为人,所以也是随便写了张借条,连还款时间、利息都没写。
可是,时间一晃过去几年了,现在他都二胎了,钱也还没还上,也从来没有主动说起过这个事情。每每小陈暗示明示催他还款,总是以家庭压力大来卖惨迟迟不还钱,但背地里日子过的潇洒滋润。小陈也陷入了自责,当初虽然签了借条,但是借条上没有明确还款时间,现在讨债十分困难,这一度让小陈怀疑,当初借出去的这几万块钱,还能要回来么?
那么对于小陈口中所说的借条中没有约定还款时间,钱真的不能要回来了吗?其实,并不是这样的。
根据《民法典》第675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也协商不成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简单来说,按法律规定,只要双方存在合法的借贷关系,尽管双方在借条中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出借人也是有权利随时要求借款人还钱。只要给借款人留一定的合理期限就行了,超过这个合理期限仍不还款的,就构成逾期还款,出借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追究逾期还款的责任。
之后,小陈勇敢拿起法律的武器,向朋友发起了法律诉讼,最终在法院的审理下,小陈最终拿回了欠款,并且借钱期间的利息,也一并拿回了,事情总算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所以,如果你有遇到像小陈这样的情况,也不用担心,可以跟对方沟通,实在没有办法的话,那也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毕竟是对方先不要脸的,自己也不要考虑顾什么情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