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客户的基本信息
简介: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于1998年12月成立,是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根据授权在广东省、海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三省(区)履行中央银行职责。广州分行机关有内设处部室和直属单位42个,下辖分行营业管理部1个,省会城市中心支行2个(南宁和海口),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1个(深圳),地市中心支行33个,县(市)支行155个。 [1]
广州分行所辖的三省(区)横跨我国经济金融发展水平的三个阶段,具有“总量大、差异大、对外开放程度高”的特点。其中,广东省地处国家改革开放前沿,外向型经济发达,金融业务总量居全国前列,金融机构数量多、种类全,金融创新活跃;广西壮族自治区借助东盟自由贸易区和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起步的良机,经济金融发展势头迅猛;海南省作为中国最大的特区,在经历多年经济结构调整后正重新布局新时期的发展规划。针对辖内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情况,近年来,广州分行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有关宏观经济政策及人民银行总行货币信贷政策的基础上,勇于开拓,大胆创新,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确保辖区金融稳定,有力地推动了区域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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