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行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通知
宁建(消)发〔2023〕3号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建筑业信息化建设,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计划在全区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到2023年底实现BIM模型城建档案归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住建领域信息化建设,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在策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各环节全过程推行BIM技术应用,建立基于参建各方、项目各阶段BIM数据管理平台的模型数据共享和交付机制,建设基于BIM技术的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管理系统,“一模到底”助力全面提高审查审批效能和参建各方工作质量效率,有效降低建设成本,加快推动建筑领域生产方式变革,并逐步对既有城市建筑、基础设施等项目二维工程档案和数据转化成BIM档案,实现工程数据互联互通和行业资源的有效整合,为构建CIM平台,打造智慧城市建设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一)宣传阶段(2023年2月—3月)
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BIM技术专业知识、国家和我区推广应用政策及要求,扩大社会各界知晓度,营造BIM技术应用相关各方积极参与的社会氛围。
(二)准备阶段(2023年4月—6月)
1.组织开展调研,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工作方案》;
2.完善提升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管理系统,实现BIM审查审批功能;
3.在贯彻落实国家BIM技术相关标准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BIM技术应用计费参考、模型交付、验收归档等标准;
4.引导BIM技术应用相关各方积极做好人员、装备和技术等各方面准备。
(三)培训阶段(2023年7月)
组织开展市县(区)相关管理人员BIM技术应用知识和政策培训,组织行业协会对全区BIM技术应用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行政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BIM技术应用政策和专业水平。
(四)试行阶段(2023年8月—11月)
试用完善提升后的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管理系统及施工图审查系统、消防审验系统,鼓励支持各地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通过系统进行BIM上传、查阅、审查、审批,其中每个审图机构试审查项目原则上不低于5项,每个市县开展项目BIM消防审验原则上不低于2项,并在项目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全程推行BIM数据共享和交付应用,具备BIM归档条件的项目在市县城建档案馆归档管理,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夯实全面应用BIM技术工作基础。
(五)全面应用阶段(2023年12月起)
2023年12月1日起,全区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面全过程推行BIM技术应用。2023年12月31日前,实现BIM模型城建档案归档。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